2024年9月13日,中國科協辦公廳印發(fā)《中國科協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博士生專項計劃管理辦法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管理辦法》)。中國科協組織人事部負責人就《管理辦法》的制定印發(fā)和貫徹落實等問題進行了解答。
在解答里可以看到:
專項計劃按照錯位發(fā)展、避免交叉的原則,主要面向高校和科研機構30歲以下理、工、農、醫(yī)學科門類的高年級博士生開展托舉和培養(yǎng),計劃覆蓋人數逐步擴大到每年1萬人左右,占每年相關學科博士畢業(yè)生的15%以上,今年將先行開展試點工作。
2024年是第一年開展專項計劃,按照試點開展方式推進。支持規(guī)模上,2024年試點托舉3000人,自2025年起適度擴大托舉規(guī)模;支持對象范圍上,2024年主要面向高等學校試點開展,2025年起,按照分步實施、穩(wěn)妥推進、統(tǒng)籌兼顧的原則,逐步擴大支持對象范圍。
另外,入選者托舉期滿后,若滿足32周歲年齡要求等資格條件,可以繼續(xù)申報中國科協青年人才托舉工程。
附:
中國科協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博士生專項計劃管理辦法(試行)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規(guī)范中國科協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博士生專項計劃(以下簡稱本計劃)的管理和實施,根據《中國科協財政項目管理辦法(修訂)》及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本計劃錨定2035年建成科技強國目標,創(chuàng)新青年科技人才發(fā)現、選拔、培養(yǎng)機制,以30周歲以下高年級在讀博士研究生為支持對象,充分發(fā)揮科協組織服務青年科技人才增長才干、拓寬眼界、提升能力等方面的積極作用,助力優(yōu)秀博士研究生更好成長,加快創(chuàng)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培養(yǎng)。
第三條 本計劃的實施主體包括中國科協,中國科協所屬全國學會、協會、研究會(以下簡稱全國學會),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協(以下簡稱省級科協)和高等學校科協(以下簡稱高??茀f)。
第四條 中國科協負責本計劃的總體設計、統(tǒng)籌協調、組織實施和資金管理等工作。全國學會負責本計劃實施所涉及的博士研究生學術指導和托舉服務,提供學術成長機會。省級科協負責本計劃實施所涉及的協調聯絡和本地區(qū)博士研究生推薦工作。高??茀f負責做好博士研究生推薦和日常聯系服務工作。
第五條 本計劃主要采取基層推薦、組織審定、定向資助、綜合支持的方式進行,一般每年開展一次。
第二章 支持對象和遴選條件
第六條 本計劃支持對象為學籍關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全日制高年級(二年級及以上)在讀博士研究生。
第七條 本計劃支持對象的托舉期不超過2年。
第八條 本計劃支持對象的遴選條件包括:
(一)熱愛祖國、遵紀守法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;
?。ǘ┣趭^學習、刻苦鉆研,具有良好的學風和道德,無學術不端行為;
?。ㄈ┚哂兄袊鴩⒛挲g不超過30周歲(按申請年8月31日實足年齡計算);
?。ㄋ模┎┦颗c碩士階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續(xù)性、相關性或學科交叉性,博士所學專業(yè)屬于理學、工學、農學和醫(yī)學等學科門類,且有志于長期從事科技工作;
?。ㄎ澹┝⒆銍倚枨蟆a業(yè)趨勢、產業(yè)鏈供應鏈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,聚焦國家重大戰(zhàn)略領域、重點領域和薄弱環(huán)節(jié),瞄準戰(zhàn)略性新興產業(yè)和未來產業(yè)開展科研攻關;
(六)同等條件下,省級優(yōu)秀碩士學位論文獲得者或研究生階段(含碩士、碩博連讀、直博、普博)國家級獎學金獲得者優(yōu)先推薦;
?。ㄆ撸┩葪l件下,曾在本領域高水平期刊上以第一作者(含共同第一作者)發(fā)表論文,或作為第一發(fā)明人獲得國家發(fā)明專利授權,或獲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獎勵(排名前三)的優(yōu)先推薦。
第三章 工作程序
第九條 中國科協統(tǒng)一部署本計劃支持對象的推薦工作,確定托舉名額及相關工作安排,匯總省級科協上報的推薦名單并協調匹配負責托舉服務的全國學會,結合全國學會意見確定最終入選者名單。
第十條 省級科協按照屬地管理原則,組織本地區(qū)高??茀f開展推薦工作,匯總推薦候選人并根據遴選條件復審,結合實際統(tǒng)籌學科結構,確定推薦名單上報中國科協。
省級科協可根據實際工作開展情況,設置候選人自薦通道,按照遴選條件嚴格把關,自薦名額不超過推薦名額的30%。
第十一條 高??茀f在本校開展推薦,組織推薦候選人線上填報《中國科協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博士生專項計劃推薦表》,并根據遴選條件初審。候選人原則上應由所在學校的高??茀f推薦,填報時需選擇1—3個全國學會作為意向托舉單位。
第十二條 全國學會對協調匹配的推薦候選人進行確認,提出擬托舉人員名單,報中國科協審定。
第四章 托舉服務內容和資助方式
第十三條 本計劃為入選者提供組織吸納、學術兼職和學術資助三方面托舉服務。
全國學會充分發(fā)揮全國性學術組織作用,依托人才薈聚、學術資源豐富的優(yōu)勢,通過組織吸納、學術兼職等方式為入選者提供高質量托舉服務。鼓勵省級科協、高校科協依托自身優(yōu)勢自主開展托舉服務。
第十四條 本計劃所稱“組織吸納”包括:
?。ㄒ唬┤脒x者托舉期內免費成為托舉全國學會的學生會員;
?。ǘ┍憩F優(yōu)秀的入選者可優(yōu)先進入托舉全國學會的相關專門委員會。
第十五條 本計劃所稱“學術兼職”包括:
?。ㄒ唬┤脒x者在高水平學術會議、國內外學術組織擔任兼職助理崗位;
(二)入選者在學術期刊擔任兼職編輯助理崗位。
第十六條 中國科協按照累計不超過人民幣4萬元的資助標準為入選者提供學術資助。學術資助主要用于入選者參加高水平學術會議、發(fā)表高水平學術論文和開展出國(境)交流訪學,按“包干制”定額方式,由中國科協統(tǒng)一撥付至入選者導師團隊的科研賬戶。
(一)參加高水平學術會議的資助標準:對參加全國學會舉辦的重要學術會議進行資助,每參加1場國(境)外學術會議定額資助人民幣1萬元,每參加1場國(境)內學術會議定額資助人民幣0.5萬元。
(二)發(fā)表高水平學術論文的資助標準:對以第一作者(含共同第一作者)身份,在“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”入選期刊(以下簡稱卓越期刊)或中國科協高質量科技期刊分級目錄T1區(qū)、T2區(qū)的期刊上發(fā)表論文進行資助。在卓越期刊或T1區(qū)期刊上每發(fā)表1篇論文定額資助人民幣1萬元,在T2區(qū)期刊上每發(fā)表1篇論文定額資助人民幣0.5萬元。當資助次數達2次及以上時,須至少有1篇高水平論文發(fā)表在中國期刊上。
?。ㄈ╅_展出國(境)交流訪學的資助標準:對赴國(境)外一流大學和科研機構開展交流訪學進行資助。出國(境)交流訪學須取得導師同意并經所在高校批準。對開展一個月(含)以內的交流訪學,每次定額資助人民幣1萬元;對開展一個月以上、三個月(含)以內的交流訪學,每次定額資助人民幣1.5萬元;對開展三個月以上的交流訪學,每次定額資助人民幣2萬元。
第五章 資金來源及管理
第十七條 本計劃的支持資金分為財政資金和社會資金兩類。財政資金按照《中國科協財政項目管理辦法(修訂)》進行管理;社會資金由中國科技發(fā)展基金會負責向社會公眾籌集并管理。
第十八條 中國科技發(fā)展基金會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(yè)捐贈法》《基金會管理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和《中國科技發(fā)展基金會章程》等制度機制,對社會籌集資金進行嚴格、規(guī)范管理。
第十九條 本計劃的支持資金實行??顚S?。
第六章 主體責任
第二十條 參與本計劃的入選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:
?。ㄒ唬┓e極參加中國科協年會、世界青年科學家峰會、世界科技與發(fā)展論壇、世界公眾科學素質促進大會等重大活動;
?。ǘ┓e極參加全國學會組織的學術沙龍、產學研合作對接、建言獻策研討、科普宣講等各類學術會議、論壇、活動,積極開展面向公眾的科學普及、志愿服務等工作;
(三)托舉期內,在中國青年科技論壇上作報告不少于1次;
?。ㄋ模┩信e期滿后提交個人學術成長總結報告,對托舉期內自身學術能力提升、學術視野拓展、學術成果突破等進行深入總結;
?。ㄎ澹┩信e期滿后申請加入全國學會,成為全國學會會員;
?。┓e極回饋社會,有能力時主動幫助其他有需要的青年科技工作者。
第二十一條 參與本計劃的高校科協應當承擔以下責任:
?。ㄒ唬┰诒驹盒9急居媱澬畔?,廣泛宣傳科協組織面向青年科技人才的相關服務;
?。ǘ┌匆笸瓿珊蜻x人的推薦工作,負責對候選人的申請條件進行審核;
(三)認真做好日常管理,面向入選者開展聯系服務工作,定期跟蹤了解入選者學術成長情況,按要求記錄入選者開展學術交流、獲得學術培養(yǎng)、取得學術成果等學術成長信息;
(四)為入選者提供相關托舉服務,包括但不限于為入選者提供參加學術沙龍、產學研合作對接、建言獻策研討、科普宣講等各類學術會議、論壇、活動的機會;
?。ㄎ澹┒酱偃脒x者履行義務。
第二十二條 參與本計劃的省級科協應當承擔以下責任:
?。ㄒ唬└鶕巨k法制定本地區(qū)青年人才托舉工程博士生專項計劃實施細則;
?。ǘ┞鋵嵑帽镜貐^(qū)高??茀f推薦名額分配工作,做好復審、匯總上報等工作;
?。ㄈ┘皶r跟蹤了解本地區(qū)入選者的學術成長信息;
?。ㄋ模槿脒x者提供相關托舉服務,包括但不限于為入選者提供參加學術沙龍、產學研合作對接、建言獻策研討、科普宣講等各類學術會議、論壇、活動的機會。
第二十三條 參與本計劃的全國學會應當承擔以下責任:
?。ㄒ唬┳龊萌脒x者托舉服務相關管理工作,持續(xù)為入選者提供學術關懷、引導和托舉相關服務;
?。ǘ槿脒x者提供托舉期內免費入會通道;
(三)為入選者提供高水平學術會議、國內外學術組織的兼職助理崗位;
?。ㄋ模槿脒x者提供學術期刊兼職編輯助理崗位;
(五)為入選者提供其他托舉服務,包括但不限于為入選者提供參加學術沙龍、產學研合作對接、建言獻策研討、科普宣講等各類學術會議、論壇、活動的機會。
第二十四條 中國科協相關管理部門及中國科技發(fā)展基金會應當承擔以下責任:
?。ㄒ唬┚唧w負責本計劃的總體設計、組織實施、資金管理和學術資助等工作;
?。ǘ┤粘V笇珖鴮W會、省級科協、高校科協實施本計劃;
?。ㄈ┌凑諏W術資助范圍,制定并公布全國學會舉辦的高水平學術會議清單、“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”入選期刊和中國科協高質量科技期刊分級目錄T1、T2區(qū)期刊列表;
?。ㄋ模┌凑召Y助標準,統(tǒng)一撥付學術資助經費至入選者導師團隊的科研賬戶;
?。ㄎ澹┗I集社會資助經費,建立社會資助經費財務管理與使用體系。
第七章 管理與監(jiān)督
第二十五條 推薦上報、審核管理。
高校科協、省級科協應當按照遴選條件,本著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推薦候選人,做好材料審核等工作,對上報信息的真實性、準確性負責。入選者在托舉期內出現畢業(yè)、休學、退學等學籍信息變化或其他有關情況的,高??茀f應及時通過省級科協向中國科協報告。
第二十六條 入選者在托舉期間出現以下情形之一,終止托舉服務:
?。ㄒ唬?畢業(yè);
?。ǘ?休學、退學;
?。ㄈ┙洸閷崳嬖趯W術造假、學術剽竊、學術侵權、不守科研倫理規(guī)范等學術不端行為;
?。ㄋ模┯羞`法違紀行為,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;
?。ㄎ澹┢渌枰K止托舉的原因。
第二十七條 托舉期滿,全國學會和高??茀f對入選者成長情況進行評價;中國科協對全國學會托舉成效和省級科協推選情況進行評價。
第八章 附 則
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印發(fā)之日起試行。
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的解釋權、修訂權歸中國科協組織人事部。
